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国际税收关系的产生与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关系的焦点,一般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在个别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
免税制: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对本国居民来源自国外的所得与位于国外的财产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只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从源征税。免税制一般由国内税法规定,但也常列入国际税收协定。
抵免制:又称外国税收抵免,是配合冲突规范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按照抵免制,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额内抵免。
扣除制:是某些国家用来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方法,指居住国在对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总应税所得中扣除在国外已纳税款,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但却不能像免税制和抵免制那样地彻底避免国际重